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核网上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领取证书,其中证明材料原件由考试机构留存,有关证书原件审后退回。
近期,审批服务中心对受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内变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请相关领件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前往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号窗口领取注册证书,并交回旧执业印章。注册人员可依据《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的统一要求和规定样式选择具有刻章资质的公司自行刻制执业印章。